首 页 | 总会简介 | 政策法规 | 捐赠指南 | 慈善资讯 | 慈善项目 | 公告公示 | 慈善人物 | 总会简报 | 网上留言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日期:2017-07-26  文章来源:民政部门户网
阅读:1456 次  字体: 】 【关闭窗口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58号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已经2016年8月29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长:李立国

                                       2016年8月31日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其登记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慈善组织认定。

  第四条 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慈善组织:

  (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的;

  (二)申请前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时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的;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第六条 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第七条 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以及不存在第五条所列情形的书面承诺;

  (三)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召开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

  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关于申请理由、慈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的说明;

  (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 民政部门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核。

  情况复杂的,民政部门可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者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也可以根据需要对该组织进行实地考察。

  第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 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由民政部门换发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

  慈善组织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依照税法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一条 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由民政部门撤销慈善组织的认定,将该组织及直接责任人纳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对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属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民政部门通报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 上一条信息:
  • 下一条信息:
  •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信息
         
    普通信息 张家口市慈善总会公告 (2024-04-02)
    普通信息 张家口市慈善会2023年上半年爱心人士银行转账捐款捐赠公示 (2023-07-03)
    普通信息 2022年度全国慈善会爱心企业候选对象推荐公示公告 (2023-03-27)
    普通信息 2022年度全国慈善会爱心企业家候选对象推荐公示公告 (2023-03-27)
    普通信息 2022年度全国慈善会“中华慈善品牌”项目候选对象推荐公示公告 (2023-03-27)
    普通信息 张家口市慈善会2022年度爱心人士银行转账捐款捐赠公示 (2023-03-07)
    普通信息 首届 “河北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公示公告 (2022-07-01)
    普通信息 首届 “河北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公示公告 (2022-07-01)
    普通信息 首届 “河北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公示公告 (2022-07-01)
    普通信息 “大爱张垣 共抗疫情”张家口市慈善总会疫情防控慈善募捐情况 (2020-04-03)

    联系方式:
    电话:0313-4190284
    邮箱:zjkcszh@163.com
    捐款帐户:
    开户单位:张家口市慈善总会
    帐号:1001 5654 8234
    开户行:中国银行张家口市经开区支行
    邮局汇款:
    张家口市慈善总会地址:
    张家口市经开区世纪豪园20号楼辽海国际大厦10楼 市慈善总会
    邮编:075000

    推荐信息​慈善敬老  衣暖人心
    推荐信息情暖张垣 敬老助老 暖冬行
    推荐信息关心老党员 传承红色基因----张家口市
    推荐信息护航过暖冬 爱心伴童行-张家口市慈善
    推荐信息张家口市民政局领导莅临张家口市慈善
    推荐信息我为群众办实事· “彭年光明行动”在
    推荐信息心念百姓疾苦  慈善情暖万家
    推荐信息津张携手助学路 点亮梦想照未来
    推荐信息爱心捐赠医疗设备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COPYRIGHT © 2010 - 张家口市慈善总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313-4190283 传真:0313-4190284 冀ICP备11002452号 E-mail:zjkcszh@163.com